首页通知公告 → 正文
阅读新闻

关于编报2023年学校部门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3-02-2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学校将编制2023年事业经费预算。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综合考虑政策变化及事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本着勤俭节约办事业的原则,科学测算,合理编报。财务处在汇总审核各单位上报预算草案基础上,编报学校事业经费预算。

各单位申报预算包括完成日常工作所需基本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任务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需的项目经费(不包括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数原则上不得突破2022年规模。各学院、各部门由预算申报系统进行预算申报,填写预算报送经办人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预算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5日。

联系人:贾玉梅(4392332、18547112133)

邮箱:jiayumei111@126.com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预算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2:预算报送经办人统计表

财 务 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