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全体师生: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校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的人员(包括学生)均需进行汇算(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本单位汇算)。请各单位及全体师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汇算清缴工作,未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将会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
财务处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