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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2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监控内容

各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的财政项目(见附件3)在收集、审核2021年1-7月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对预计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进行说明,并填列《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见附件1),同时撰写绩效监控报告(参考文本见附件2)。

二、监控结果应用

各单位对跟踪监控发现的绩效目标偏差和管理漏洞,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延续性项目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结果自治区财政厅将作为2022年及以后年度预算批复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应于2021年9月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绩效监控报告(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联系人:贾玉梅(赛罕校区行政楼307室、盛乐校区财务服务中心204室)

联系方式:4392332、7383770

邮箱:jiayumei111@126.com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

附件2:财政支出绩效监控报告(参考文本)

附件3:2021年财政项目统计表

财务处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