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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1年学校部门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0-11-1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学校将编制2021年事业经费预算。各单位需在2020年11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2021年经费预算草案,申报预算包括完成日常工作所需基本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任务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需的项目经费(不包括已申请或计划申请的财政专项经费)。财务处在汇总审核各单位上报预算草案基础上,编报学校事业经费预算。

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综合考虑政策、增减变化及事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本着勤俭节约办事业的原则,科学测算,合理编报,按期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贾玉梅

联系地址:赛罕校区行政楼307室

盛乐校区财务服务中心204室

联系电话:4392332、7383770

财务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