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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10]

各学院、各部门: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包括在职在编人员、备案制人员、校聘人员、院处聘人员、后勤聘人员、有其他收入(退休费除外)的我校退休人员)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手机号,同时核实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绑定银行卡(必须是储蓄卡,以一类卡为佳),为退税或补税作准备。

三、本人在手机APP上自行发起个税汇算清缴事项,汇算结果多退少补。

四、个税手机APP可在手机应用市场里下载,输入“个人所得税”搜索,官方下载即可。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21年汇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请各位教职工抓紧时间汇算。

附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方法

财务处

2022年6月9日